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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双聘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4-09-13

为推动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以下简称“智研院”)产学研用高质量发展,切实促进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进一步构建高水平人才发展队伍,智研院根据《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人事管理程序书》、《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双聘人员管理程序书》等文件规定,开展双聘人员的选聘工作。


一、双聘人员定义

本通知所指的双聘人员是基于智研院产学研项目、企业创新服务、产业化中心等相关合作关系聘用的产业专家,具体如下:

1.主任/副主任:基于智研院对外合作新设立的下属部门、分支机构、产业化中心、联合实验室等运营需要,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2.产业专家/顾问:基于企业产学研、创新服务等项目需要,提供行业经验、展业技术支持的专业人员。

 

二、选聘条件

双聘人员需满足智研院实际业务需求,按行业对应、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请,人员需具备优良的品质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1. 政治素质过硬,科研态度严谨;

2. 熟悉行业发展前沿动态,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3.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学位和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4. 应与智研院有合作科研项目或明确的合作计划。

 

三、选聘程序

双聘人员应符合上述选聘条件,并经智研院院办会审核备案后聘任,受聘期间进行具体管理并按半年度期限进行动态考评,考评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双聘人员资格。

1. 申请人与智研院确认合作科研项目,以项目立项申报书或签署的协议为准;

2. 申请人填写《双聘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科(含)以上学历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留服认证)、简历、人才证书(如有)、职称证书(按需)等资质证明材料;

3. 智研院对申请人进行选聘条件的资格初审,并经智研院院办会审核通过后审定备案,签署聘用协议、发放聘用证书。

 

四、聘期管理及考核

1.原则上双聘人员聘期一年一聘,期满自动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关系的续期或提前解除,以签署的聘用协议为准。

2.双聘人员根据自身在相关产业研究方向、经验、影响力等,按聘用协议约定的内容开展相关工作;

3.双聘人员当以智研院名义开展相关的工作或活动时须维护智研院的利益和形象,不得从事、经营对智研院不利的工作或活动;

4.双聘人员按聘用合约接受智研院的考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动态考核。

 

联 系 人:杜婷婷老师

联系方式:13914998256

地    址:苏州联培基地(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388号B栋1004室)

电子邮箱:tingting.du@sjtu.js.c

 

 

附件1:

《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双聘人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