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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苏州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行业导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13

为推动高层次紧缺技术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产学研协同育人,根据《上海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及管理办法(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沪交研2021[48]号)等文件精神,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下称“苏州联培基地”)按照上海交通大学(下称“学校”)、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下称“学院”)要求组织开展行业导师选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本通知所指的行业导师是为专业学位研究生配备的第二导师,其来源于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行业导师不独立招收指导研究生,须与校内导师合作成立导师组,共同指导研究生。

行业导师选聘的基本要求:

1.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治学态度严谨;

2. 熟悉行业发展前沿动态,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3.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学位和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4. 应与学院、苏州联培基地有合作科研项目或合作计划;

5. 新增及在岗导师的年龄原则上应确保在人事部门规定的退休年龄前能完整地指导一届研究生;

6. 硕士生行业导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本专业领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7. 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选聘程序

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应符合上述选聘条件,并经苏州联培基地审核后报送学院,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学校备案后聘任,受聘期间进行具体管理与动态考评,考评不合格者将取消其研究生指导资格。

具体选聘程序如下:

1. 申请人填写《行业导师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苏州联培基地,如与计算机系校内导师联合培养,需补充提供不少于3页个人简历PPT(含本人基本情况、近三年科研成果、合作情况等)。苏州联培基地坚持“按需选聘,质量第一”的原则,综合考评申报单位与苏州联培基地的合作基础、合作稳定性,以及合作前景,优先考虑从已建立联合实验室、有产学研合作或其他长期稳定科研合作关系的重点单位中选聘。苏州联培基地审批同意后报送学院。

2.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选聘条件的资格初审,并经学院、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备案;

3. 硕士生行业导师每年3月、6月、9月、12月进行选聘;

4、申请成为上海交通大学行业导师的申请人,均需由苏州联培基地对接邀请一位本校的导师作为校内责任人。

注:行业导师原则上指导一个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若指导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发生变化,仍须按新聘导师的要求和流程选聘。


三、行业导师岗位职责

1. 开展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

2. 保持与校内导师紧密、有效的联系与合作;

3. 与校内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开展论文选题、开题、预答辩及答辩工作;

4. 指导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定期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5. 学院规定的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相关的其他职责。


四、考核及其他说明

1.行业导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动解除。可根据考核情况及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2.行业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每届不超过2名。对于一个聘期内未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到期后原则上不予续聘。

3.在导师考核过程中,应将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师德师风作为首要条件,并将育人质量作为重要指标,对于政治思想或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联 系 人:杜婷婷老师

联系方式:13914998256

地      址:苏州联培基地(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388号B栋1004室)

电子邮箱:tingting.du@sjtu.js.c

 

 

附件1:

《上海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